斯迪克AR光学减反射膜生产项目 (一期年产170万平方米AR光学减反射膜)验收公示
2023-12-09 09:12:06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斯迪克AR光学减反射膜生产项目(一期年产170万平方米AR光学减反射膜)
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泗洪经济开发区衡山北路西侧(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现有厂区8#涂布车间内)
建设单位: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性质:新建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水
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补水和生活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泗洪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镀膜工序使用的AF溶液挥发产生挥发性有机物,镀膜为真空环境,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冷却塔、风机运行过程中生产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基础加固,室内隔声设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同时车间外及厂界处利用建筑物和树木阻隔声音的转播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靶材、PET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瓶、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靶材、PET边角料、不合格品外售,废包装瓶、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固废通过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最终能做到各项固废有效处理处置,零排放。
3、验收结论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验收时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正常,根据监测
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物的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固废落实处置途径,验收小组同意斯迪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经济开发区衡山北路西侧(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现有南厂区内)
联系人:金闯
联系电话:18151456397
验收单位: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闯
联系电话:18151456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