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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新河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次公示

2024-08-11 09:58:15
沭阳县新河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次公示
为让广大的公众具有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对沭阳县新河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新河镇工业集中区规划
规划单位:沭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规划范围:新潼路北侧,荡西沟西侧,三斗渠东侧,园区北路南侧。
主导产业:形成以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纺织等为特色主导产业的工业产业体系。
二、规划单位情况
规划单位:沭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姜主席 
联系电话:1505275151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情况
环评单位:江苏苏北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烨
联系电话:18994799880
邮箱:1074820858@qq.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瑞声大道16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规划单位委托→承担评价单位收集、研究文件资料→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评价→对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评价→针对规划方案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集中区规划相关资料等,进行污染强预测、规划方案分析,对大气、地表水、噪声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集中区选址、发展规模、产业定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作出评价结论,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规划工业集中区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公众对规划工业集中区附近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规划工业集中区的了解状况;是否同意本工业集中区建设、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其它意见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网络平台公开、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单位:沭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1日
新河镇公参意见表.doc
1d461567b3480df20f8260a7c7583ca2.doc (35.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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