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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福汇林木业有限公司 年产50万吨脲醛胶“绿岛”技术改造项目 公众参与公告(第一次)

2023-10-10 08:12:33
江苏福汇林木业有限公司
年产50万吨脲醛胶“绿岛”技术改造项目
公众参与公告(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江苏福汇林木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苏北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对年产50万吨脲醛胶“绿岛”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利用厂区现有用地进行建设,规划标准化生产车间、仓库等,建设相应的供水供电工程及环保设施,购置反应釜、储罐、环保设备、回流冷凝器,尿素加料斗、循环取样泵、甲醛贮罐、冷却塔、输胶泵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脲醛胶50万吨。该项目已在宿迁沭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备案。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福汇林木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沭阳县胡集镇(205)国道东侧
联系人:苗杰昌
联系方式:1525073888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苏北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沭阳县瑞声大道16号
联系人:韩雷
联系方式:18994799880
电子信箱:handmany@sina.cn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可下载本公示附件,或直接向联系人联系索取。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意见和看法,请按以上联系方式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均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江苏福汇林木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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