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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福汇林木业有限公司 年产50万吨脲醛胶“绿岛”技术改造项目 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2023-11-16 08:14:42
江苏福汇林木业有限公司
年产50万吨脲醛胶“绿岛”技术改造项目
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我公司计划总投资13000万元,在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年产50万吨脲醛胶“绿岛”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13000万元
产品规模:项目利用厂区现有用地进行建设,规划标准化生产车间、仓库等,建设相应的供水供电工程及环保设施,购置反应釜、储罐、环保设备、回流冷凝器,尿素加料斗、循环取样泵、甲醛贮罐、冷却塔、输胶泵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脲醛胶50万吨。该项目已在宿迁沭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备案。
建设地点:沭阳县胡集镇(205)国道东侧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经分析,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工作人员进行调配,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废水;甲醛储罐吸收水、制胶预处理喷淋更换水用于生产不外排,因此扩建项目无废水产生。
经预测项目废气污染物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大气功能区类别降低。
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都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处置,不直接排入环境,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的各噪声设备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厂界能够能达标。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取各项措施进行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采用有效的治理措施处理废气,保证达标排放。本项目使用的有机溶剂成分主要为甲甲醛和甲酸等,不含重金属。如在厂区内储罐发生泄露事故,有机溶剂进入地面,由于有机溶剂成分主要为甲醛和甲酸,均属于易挥发物质,在地面散开后质量蒸发进入大气环境,对厂区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通过预测,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最大地面质量浓度较低,且出现距离较近,不会对周围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为使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减至最低,建议对厂区建筑物进行合理布局,实行立体绿化,建设绿化隔离带使厂界和周围保护目标恶臭影响降至最低。此外,建设单位应加强原辅料的储存和使用,加强无组织有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加强废气处理装置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和排放,在此情况下,拟建项目其他异味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工作人员进行调配,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废水;甲醛储罐吸收水、制胶预处理喷淋更换水用于生产不外排,因此扩建项目无废水产生。
现有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水洗废水、热磨废水、三级水喷淋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分析废水、循环冷却水、初期雨水等。现有项目三级水喷淋水先加入石灰水进行酸碱中和,并打捞沉淀物石膏后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废水由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锅炉补给水水质要求后回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区域规划,建设单位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苏北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见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ka8Mqm_zvuC2yiOyGiXmQ
提取码:vaf8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可下载本公示附件,或直接向联系人联系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带来的问题;对本项目建设重点关注的问题;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福汇林木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沭阳县胡集镇(205)国道东侧
联系人:苗杰昌
联系方式:15250738888
环评单位:江苏苏北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沭阳县瑞声大道16号
联系人:韩雷
联系方式:18994799880
电子信箱:handmany@sina.cn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意见和看法,请按以上联系方式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均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江苏福汇林木业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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