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玻璃钢制品生产、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07-01 14:28:45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玻璃钢制品生产、销售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沭李路北侧七雄街道工业集中区10号标准化厂房
建设单位:宿迁新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水: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
打磨、切割、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幕除尘处理通过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手糊成型、自然固化、缠绕成型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2#排放。
(3)噪声: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噪声污染主要分布在生产车间。
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为: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边角料、收集的颗粒物)、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边角料、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综合利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建设单位与江苏昕鼎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委托安全有效处置。
3、验收结论
本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执行较好。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可以投入正式生产。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宿迁新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沭李路北侧七雄街道工业集中区10号标准化厂房
联系人:仲云
联系电话:15151735799
验收单位:宿迁新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仲云
联系电话:15151735799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即日起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