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健丰一智能制造(江苏)有限公司年产500台(套)智能环保设备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06-17 15:47:58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台(套)智能环保设备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师寨镇工业园区7-1号厂房
建设单位:苏健丰一智能制造(江苏)有限公司
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4128平方米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水: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统一排入园区内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一期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低浓度颗粒物。
切割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焊烟滤筒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焊烟滤筒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为减少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控制措施:一是选用自动化程度高、噪声值较低的成套生产设备,二是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建立各工段操作规范,严格控制设备噪声,减少非正常工况产生的噪声,并采用隔声门窗,利用厂房隔声,同时对产生噪音设备采取相应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边角料、收集粉尘、焊渣、废滤筒)、危险固废(废过滤棉、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矿物油)。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边角料、收集粉尘、焊渣、废滤筒收集后外售;废过滤棉、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固废,企业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定期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3、验收结论
本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执行较好。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可以投入正式生产。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健丰一智能制造(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师寨镇工业园区7-1号厂房
联系人:王 猛
联系电话:13952162181
验收单位:苏健丰一智能制造(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猛
联系电话:13952162181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即日起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