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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旭环评公示

2024-11-17 10:37:36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装饰材料加工、销售项目;
项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贤官镇万刘村;
建设单位:江苏美旭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11280.58m2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水
本项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沭阳县贤官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厂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C标准后外排。
(2)废气
涂胶、热压、贴面、浸胶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裁边、砂光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置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生物质锅炉烟尘通过SNCR-SCR联合脱硝+陶瓷多管除尘+袋式除尘由30米高排气筒后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设备选型,合理规划设备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必要时加设隔声屏障;车间采用实墙隔声,隔震垫;加强管理,设备定时检修,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3、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比较合理,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评价认为,从环境影响来讲,本项目在此运营是可行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美旭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贤官镇万刘村;
联系人:陈家玲
联系电话:15358387355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査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即日起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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