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次公示
为让广大的公众具有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对
沭阳县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规划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况规划名称:青伊湖镇工业集中区规划
规划单位:沭阳县青伊湖镇人民政府
规划范围:北至纬二路,南至桑高路南侧400米、西至十里长圩河,东至三支沟。
主导产业:形成以木材加工和家居制造,电子装备制造,新材料,纺织服装加工等为特色主导产业的工业产业体系。
二、规划单位情况规划单位:沭阳县青伊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耿局长
联系电话:188006101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情况环评单位:江苏苏北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烨
联系电话:18994799880
邮箱:
1074820858@qq.com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瑞声大道16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1)环评工作程序:规划单位委托→承担评价单位收集、研究文件资料→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评价→对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评价→针对规划方案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集中区规划相关资料等,进行污染强预测、规划方案分析,对大气、地表水、噪声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集中区选址、发展规模、产业定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作出评价结论,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规划工业集中区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公众对规划工业集中区附近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规划工业集中区的了解状况;是否同意本工业集中区建设、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其它意见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网络平台公开、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单位:沭阳县青伊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