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纺织专用测试仪器、纺织面料及成品生产销售项目
建设地点:宿迁市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宿迁市沭阳县章七路东侧、瑞安路南侧
建设单位:江苏志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产1.1亿米化纤坯布(自用)、1.1亿米印花布半成品
2、变动内容
(1)本项目公用工程中给水、排水、供电数量减少。
(2)项目规模由环评中的“年产3亿米化纤坯布、年产1.5亿米印花布、年产300万件四件套”变更为“年产1.1亿米化纤坯布、年产1.1亿米印花布半成品”。
(3)项目原辅材料使用种类减少,年消耗量减少。
(4)本项目变动后生产设备使用种类减少,使用数量减少。
(5)项目变动后产品为化纤坯布、印花布半成品,且化纤坯布和印花布生产工艺较环评中有所调整。
(6)排气筒数量由环评中的6根变更为2根。(定型废气:冷却+二级静电处置+15m高排气筒P1、污水处理站:生物吸附+15m高排气筒P2)。
(7)生产废水排放标准发生变化;根据《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使用范围可知,本标准不适用于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等纺织用原料的生产工艺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项目属于化纤纺织,故变动后生产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标准没有要求的污染物执行凌志水务有限公司的接管标准。
(8)项目变动后,整经、加弾、倍捻、喷水织造、磨毛、印花、裁剪、缝制、封边工艺未安装,故原辅料种类减少,固废种类减少,不再产生裁剪边角料、废催化剂、含油废丝、废活性炭、加弾机回收废油和餐厨垃圾。
变动后项目现场固废种类为一般固废(废丝、不合格品、废包装袋、日常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化污泥(待鉴定)、废油桶、物化污泥、水处理浮油、废矿物油、静电油烟装置废油)
- 结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修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要求,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省生态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的要求,综合判定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